关于报送《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报告
市府办信息处:
根据钧处《关于报送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年报数据的通知》要求,我委编制了《厦门市国资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详见附件),现予以报送。
附件:《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
(联系人:孙航 电话:2858526)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有关规定要求,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在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www.xmgzw.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1105室,邮编:361013,电话:0592-285852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国资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公开载体为市国资委门户网站。2006年至2021年底,市国资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4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属于政策、规范性文件类、国有企业运营监管情况等信息。本年度,主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一)信息公开有关情况
1.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公开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方案,2021年以来,市国资委按月公开18家所出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包括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已交税费、在岗职工人数、资产负债率7项指标,主要财务指标统一公布在我委门户网站统计信息栏目。截止至12月底,市国资委已按相关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每月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分别是《2021年1月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快报》、《2021年2月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快报》、《2021年3月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快报》、《2021年4月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快报》、《2021年5月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快报》、《2021年6月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快报》、《2021年7月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快报》、《2021年8月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快报》、《2021年9月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快报》、《2021年10月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快报》《2021年11月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快报》和《2021年12月市国资委出资企业财务快报》。
2.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2021年,我委推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已按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栏目公开《市国资委年度预算说明》和《市国资委年度决算说明》。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完善《厦门市国资委权责清单》,严格按照出资人权责事项规范履职,并与改革进程紧密衔接,适时调整权责清单事项,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并及时向所出资企业及社会公开, 规范高效地实施国有资产监管。
我委已在市国资委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的“机构职能”和“组织机构”子栏目依法公开工作职能、内设机构情况及职责。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市国资委采取三种公开形式:一是在市国资委门户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所有公开信息完成全文电子化,便于公众查阅,及时更新市国资委公开信息,便于公众及时掌握。二是今年已将38份纸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便于无法上网的公众进行查询。三是将纸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在市国资委档案室设立公众查阅点,便于到访市国资委的相关人员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市国资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受理方式为网上申请,答复1件,答复率100%,办理结果为“予以公开”给申请人。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为0件。
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计27件。
(三)信息管理
市国资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委历年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调整为主动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2019年1月,我委网站迁移至市政府网站云平台,系统自开始使用至今,网站运行情况良好,主要应用于市国资委对外宣传,以及市国资单位发布动态和通知公告。目前网站包括以下内容:国资要闻、企业动态、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国资监管、网上办事、政民互动、教育培训、专题专栏、国企发展理念展播等。
我委围绕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按照我市关于政策解读的相关规定要求,在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及时起草政策解读,并通过市国资委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等多种宣传渠道对外公布。2021年,分别对《厦门市市直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人员招聘与管理的若干意见》、《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四个政策进行解读。
2.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
2021年,市国资委按要求及时处理答复门户网站收到的网站网民投诉、咨询,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其中及时处理答复咨询8件,投诉29件。
市国资委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均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及时回复率100%。
3.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国资国企监管合力,宣传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成果,即时提供服务国企政策信息,我委已于2020年12月8日将“厦门青春国企”微信公众号更名为“厦门国资”。目前设置“国资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三个菜单。2021年度共发布公众号推文267篇,目前账号总用户数2275人,总阅读次数7.33万次。该公众号工作成效:一是服务国企改革发展。通过公众号发布国资国企新闻资讯等内容,讲好国企故事,弘扬国企文化;二是加强制度化建设、规范新媒体运营。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阵地管理要求,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各项规定,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制度化、规范化。2020年,制定《厦门市国资委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制度》、《厦门市国资委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厦门市国资委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值班值守制度》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平台的管理;三是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主动服务全市宣传工作。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动配合市委网信办发布信息,开展正向舆论引导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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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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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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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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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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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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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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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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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
2.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3.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信息严防泄密。
2.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的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机关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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