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301-04-02-2021-022 | 主题分类 | 其他信息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国资委 | 文 号 | 厦国资机关党委〔2021〕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9-30 | 发布时间 | 2021-09-30 |
| 标 题: | 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在“无疫小区”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的通知 | ||
中共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委员会
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在“无疫小区”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
现将《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关于在“无疫小区”创建活
动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厦委组〔2021〕106 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在“党旗飘扬践初心
疫情防控当先锋”活动中,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一线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党员干部要带头发扬无私无畏精神,关键时刻挺身而出,顽强拼搏、示范带动,推动应急处置、防控管控等措施落地落细落实。各党支部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文明单位等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广泛宣传发动,积极主动加强与国有企业党组织联动,推动工作协同,形成工作“一盘棋”,凝聚起疫情防控的强大合力。
各党支部要注意收集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特色做法,及时报市国资委机关党委。
附件: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关于在“无疫小区”创建活动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
中共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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