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301-04-02-2019-007 主题分类 其他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国资委 文 号 厦国资工委〔2019〕101号
成文日期 2019-12-31 发布时间 2019-12-31
标 题: 中共厦门市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厦门市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1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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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

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处室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6月17日至7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开展了巡察。2019年12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反馈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市委巡察办就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为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决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在市委国资监管工委领导下进行。为确保整改工作的扎实推进,经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长:市委国资监管工委书记、主任、一级巡视员    王龙雏

副组长: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副书记、二级巡视员         

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副书记、二级巡视员        傅建洪

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张汝君

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长

  员: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委员、副主任             陈海涛

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委员、副主任             曹征宇

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委员                     万红丹

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委员                     颜清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副书记、二级巡视员陈华担任,负责巡察整改事项的统筹协调和推进,以及对外报送材料的审核把关。办公室副主任由欧昌山、施丽芳、陈新宇担任。办公室工作联络员由市国资委组织人事(宣教群团)处处长刘北飞担任,负责各项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由刘北飞、刘聪斌、吕小军、陈通玉、罗道浚、黄传芳、颜其强、吴丽梅、林志白组成。

二、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研究解决。领导小组成员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责任分工;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及领导班子成员要及时召集有关处室负责人研究细化整改措施,负责具体问题整改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和总结评估等工作,全面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在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公开后,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应每个月研究一次巡察整改工作,每年定期报告整改进展情况,不断推进问题的深入解决,推动建立健全并落实制度机制,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跟踪督办,整改方案的拟稿、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收集撰写相关报告等工作。各处室负责人以问题为导向,根据巡察整改责任分工,逐条落实各项整改工作。问题整改、问责处理情况要及时报请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进行指导和把关。处室负责人要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台账,强化整改调度,坚持每周向组织人事处更新整改进展情况。集中整改完成前,由组织人事处总牵头,负责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等有关部门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落实巡察组反馈问题处理的干部情况汇总表》、整改进展情况的党内通报稿和向社会公开稿以及不宜公开事项的说明;党工委办公室负责协调召开关于抓好巡察整改的党工委专题会议,负责党工委主要领导相关报告;机关党委负责协调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国资纪工委负责填报《巡察组移交信访件处理情况汇总表》等有关表格。

在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公开后,还要继续做好长效整改各项工作。对于在集中整改阶段尚未整改到位的重大、复杂问题,应持续推进整改。对后续整改完成的问题,及时上报整改完成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经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核把关后,提交巡察机构“对账销号”。

各处室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严格依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成果清单,统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整改一个,巩固一个,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中共厦门市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

2019年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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