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产业园区有限公司决定委托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网上竞标方式确定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668-32号C1-12厂房东段(K3A区)、灌口南路668-60号C1-6办公楼一层2、灌口南路668-32号C1-12厂房东段门前空地1;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668-32号C1-12厂房中段(K3A区-2)、灌口南路668-32号C1-12厂房中段(K3B区-2)、灌口南路668-32号C1-12厂房东段门前空地2;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668-32号C1-12厂房西段(K3B区);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668-37号C1-27厂房(L10)、灌口南路668-37号C1-27厂房门口雨棚;厦门市集美区铁山路585号厦工工业园A地块-A3土地之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668号J1屋顶、J4屋顶共6个标的的承租人。注意本次竞标是通过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www.xmscgs.com)网上竞标系统操作进行,报名应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并同时在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注册上传资料并报名竞标标的。房产信息和竞标规则等事项如下。
一、报名确认方法:
(一)报名条件: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机构组织。
(二)线下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企业法人及其他机构组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机构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或相关信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报名截止日前90天内)。
纸质资料递交地点:灌口南路668号之8号门,厦工技术中心二楼,联系人:林女士,电话:13400773690。
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B栋20楼,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2360366。
(三)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或个人(含其新设立的企业)不能参加竞争招租:
1.有拖欠企业租金的;
2.存在恶意违约或存在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的;
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4.被列入厦门市国有企业、国贸控股或海翼集团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其他可能影响全面履行资产租赁合同的情形。
二、特别事项:
(一)标的1-4:
1.房屋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1.5元/㎡/月,由承租人另行支付给出租人或出租人指定的单位。
2.租赁期内,标的因招租人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招租人有权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3.标的用电容量如下:100 KVA。
4.租赁厂房未配套行车设备,若承租人需要行车设备可由招租人提供,拆装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同时办理启用、年检手续,且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前述资料需书面报招租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5.各承租人应当缴交水、电费保证金1万元,如前述保证金少于承租人前1个月水、电费总金额的,则承租人应当按前述两者的差额预交水、电费,并由承租人另行支付给招租人或招租人指定的单位。
6.标的房屋内已设置的现有隔断必须采用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及国家现行其他相关消防安全标准的防火材料,经核查不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承租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整改至符合要求。否则,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具体约定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标的5:
1.房屋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空地物业管理费(指租赁场地的安保管理、车辆进出管理、日常生活垃圾清运)收费标准0.5元/㎡/月,按总用地面积计取,由承租人另行支付给招租人或招租人指定的单位。
2.租赁期内,标的因招租人开发建设需要,招租人有权提前3 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3.意向承租人需提供征信报告原件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以下情形免于提供前述材料:意向承租人系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央企、地方国企、上市公司、知名民企、银行及保险机构等优质客户;履约保证金达3个首月月租金金额的招租标的;公寓或宿舍类项目,同一意向承租人拟在同一个项目租赁1间单间或1间套房的。
(三)标的6:
1.租赁期内,标的因招租人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招租人有权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2.标的安装光伏并网事宜由承租人自行与园区现有光伏企业(华电(厦门)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国家电网协商解决。
3.承租人在标的中标后应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并出具屋顶荷载文件。
4.承租人在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前应将光伏设备拆除并将租赁标的恢复原状。
5.新建光伏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资金均由承租人全额投资(含由于光伏电站并网后导致的变压器增容费用等),项目建设、运营涉及的所有事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筹备、项目备案或申报审批、项目资金、项目建设、并网验收、电站运营维护等)均由承租人负责。
6.承租人须保证租赁期内的防水、防火、负荷过载等方面的安全,不发生因光伏项目造成屋面及结构损坏或屋面渗漏水现象。如因光伏项目造成屋面结构损坏、漏水、开裂等问题,承租人应及时进行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四)所有标的:
1.公开招租过程,只有一个符合条件者报名的,可以按其实际报价但不低于底价签订租赁协议。
2.各招租标的按交付之日的实际现状交付,招租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承租人需自行现场踏勘。意向承租人一旦参加此次竞价,视为意向承租人是对招租项目现场已经进行踏勘、充分知悉招租范围及招租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资质;意向承租人成交后不得以未经现场踏勘、未充分知悉招租范围及其实际情况或无法办理经营场所需资质为由要求解除、撤销租赁关系或调整租赁条件或要求赔偿,意向承租人必须切实履行招租文件中对报价的承诺,否则,招租人有权不予退还意向承租人的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前指竞价保证金,签订租赁合同后指履约保证金)。
3.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则自行终止,到期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或重新公开招租。租赁期间,请认真考虑装修投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承租人不得在租赁场地堆放化学危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感染性物品等)。
5.承租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转借、抵押或以任何变相方式由他人使用。
6.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如原承租人竞得,则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计租日从原合同到期日第二日起算;如非原承租人竞得,则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交付时按房屋腾退后的现状移交标的房屋。
三、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人须登录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mscgs.com)的房产出租网上竞标系统,在网上注册账号,上传注册所需材料。
网上报名电话:2381736,5838035。
监督电话:6097178。
四、竞标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3月27日17:00止。
缴交竞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26年3月27日17:00止。
五、网上竞标时间:2026年3月30日14:30-15:30为自由竞价阶段,15:30起为限时竞价阶段。
六、竞标保证金缴交注意事项:
(1)须在竞标保证金截止日期前以转账方式缴交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款。
(2)竞价人须以竞价人名义缴交保证金,不接受委托代缴。
(3)转账需备注“竞租标的”的竞标保证金。
(4)竞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929021224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嘉禾支行
注意:全部标的的竞标保证金均须转入此账号。
厦门国贸产业园区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