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房产地址 |
面积(㎡) |
租期 |
招租底价(元/月) |
合同保证金 (元) |
备注 |
1 |
厦门市集美区嘉庚体育馆乐海路3号105室 |
108.1 |
三年 |
5800 |
一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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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厦门市集美区嘉庚体育馆乐海路1号201室 |
115.6 |
三年 |
4600 |
一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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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厦门市集美区嘉庚体育馆乐海路3号比赛馆收费处后方靠墙区域 |
6 |
三年 |
600 |
一个月租金 |
1.上述房产欲出租,承租用途105室、201室:文体行业、办公等;收费处后方靠墙区域:仅限日常健身配套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优先。如遇体育馆群众性活动需要,需无条件配合,必要时须暂停营业。
2.租金递增方式:租赁期内无递增。
3.免租期:105室、201室给予1个月装修免租期,收费处后方靠墙区域无免租期。(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竞租人资格要求:
(1)竞租人不得有恶意违约、拖欠租金或存在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承担违约责任等
情形。
(2)竞租企业无不良类和违约类征信信息(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检索数据为准),不存在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
5.竞租人在报名前须向宝达公司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数据信息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数据信息等证明材料。
6.宝达公司联系部门:营运部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592-5898952。
7.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