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特区建设投资集团举办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宣贯会议
时间:2024-03-26 16:2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办理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帮助集团员工顺利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2024年3月22日下午,厦门特区建设投资集团财务部(财务中心)在集团1号楼118会议室举办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宣贯会议。

会上,财务部(财务中心)郭泽坤介绍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政策以及个税APP操作新变化,梳理了各项专项附加扣除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并对汇算过程的常见问题进行宣贯。

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陈建明强调,各位同事应重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仔细核对收入及扣除项,对于日常预缴时未及时录入的扣除项可在汇算清缴中补录,保证汇算清缴工作的准确性。

最后,与会人员就汇算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提问,集团财务部(财务中心)认真听取问题并予以细致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