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2/05/19 09:58:53   您是第位阅读者)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目的

  近年来,国有企业以参股等多种方式与各类所有制企业合资合作,对提高国有资本运行和配置效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但实践中也存在部分企业参股投资决策不规范、国有股权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影响国有资本配置效率,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厦门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中明确要求“规范国有企业参股投资,加强参股股权管理,切实防止只投不管”,为切实推动管理落地,特制订本通知。

  二、通知主要内容及解读

  通知明确参股投资主要是指对除全资、绝对控股、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外的投资行为,主要内容总共包含三大部分、十四条,涵盖投前到投后的投资决策、股权管理、监督问责等环节。

  第一部分主要是要求严把主业投资方向、严格甄选合作对象、合理确定参股方式、完善审核决策机制,鼓励按照集团定位,对主业方向的参股投资进一步优化资本布局及集中度;第二部分主要是要求依法履行股东权责、注重参股投资回报、严格财务监管、规范产权管理、规范字号等无形资产使用、加强领导人员兼职管理、加强党的建设,要有效行使股东权利,避免“只投不管”;第三部分主要内容是要求加强制度规范、加强内部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最后,明确企业承担的政府投资和战略性投资等特定项目,依规定或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实施。

  本通知适用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企业,其基金、创投业务参股管理另行规定。市属其他国有企业、各区属国有企业参照执行。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