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资国企2026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时间:2026-09-01 11:26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九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厦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厦门“十五五”规划与国企改革深化提升目标,以法治赋能国资监管效能升级和国企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国资国企力量。制定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坚持思想引领,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1.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机制,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权威辅导读本,以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和实施“九五”普法规划为契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必修课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涉外法治建设等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并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紧密结合起来,深化学习领悟,提升转化运用、贯彻落实能力。

2.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抓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强化各级党委(党组)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严格执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和《法治福建建设规划(2026-2030年)》,结合国资国企实际抓好落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与国资监管制度衔接机制,确保重要制度体现党的全面领导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精神,严格执行党领导法治建设的相关制度,发挥党委会牵头抓总、把关定向的领导核心作用。

3.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紧盯“关键少数”,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能力。完善法治考核评价,构建科学合理的法治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将法治建设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加强国资监管法治保障,提升依法监管能力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商融合”建设理念和“市场驱动、政府推动”工作思路,积极融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落实招商引资鼓励和禁止清单,加大招投标等全过程监管,加强各类政策的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场景以及优势产业加强优质法律服务供给。

5、完善穿透式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及权责事项清单等规定,不断强化依法行权履职,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框架下,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明确监管权责边界与授权放权机制。重点修订完善与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等工作相适配的制度文件,突出监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健全完善产权登记、产权流转、资产评估等全链条穿透监管制度体系,确保监管制度的时效性与前瞻性,实现国资监管一盘棋

6、着力规范依法监管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市国资委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重大监管决策于法有据,聚焦发挥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动态优化前置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内容和程序,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提升依法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7、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结合厦门国资国企实际,对现有国资监管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严格的合法性审查,保障文件合法合规。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实现备案、审查、纠错“全覆盖”。强化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遵循日常清理与定期清理相结合、专项清理与全面清理相结合的原则,不定期开展立改废释工作,为形成上下一致的高效监管模式奠定法规基础。   

8、积极参与海外利益依法保护。维护国有企业独立经营主体地位,抵制针对国有企业的歧视性规则。护航企业“走出去”,依法维护企业参与海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海外资源开发、海外投资等权益,积极有效运用国内外法律工具维权。升级海丝国际法商融合服务基地建设,聚引国内外各产业要素参与,做好法务资源整合。定期开展专题研讨会,共同研究解决专业领域和法律层面疑难问题,持续优化涉外特色法律服务

三、深入推进法治国企建设,提升合规管理有效性

9.完善企业法律治理体系。坚持专职化专业化方向,强化重大事项法律审核把关作用,把企业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据企业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合理配备法律专业人员,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科学的法务人才梯队,提高法务人员专业能力,强化多岗位培养锻炼,加强紧缺人才储备。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 “法律智囊” 作用,确保法律事务工作的专业性与权威性。

10.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合同谈判、订立、履约等环节全面落实合规要求,强化业务、法务“双审”将法律风险防控深度嵌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针对投资、融资、担保、产权交易等关键环节,制定标准化操作流程与风险防控指引。推动市属国企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度,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动市属国企强化重大决策、规章制度、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超越。定期开展法律纠纷风险排查,分类制订防范策略,完善风险应对预案,对重大风险及时预警,有效防控案件风险

11.构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根据《厦门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明确合规管理目标、原则、组织架构与工作流程,推动企业构建全面、规范、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健全“管业务必须管合规”工作机制,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纳入重点岗位职责,将合规管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将合规管理纳入企业党委法治专题学习,推动企业领导人员带头强化合规意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2、加快提升涉外法治工作能力。提升境外投资经营依法决策水平,强化外派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加强境外决策事项法律审核,落实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的保障措施。强化境外法律合规风险防范,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处置,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应对,用好涉外法律服务资源,努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

13.优化案件管理机制。推动国有企业制定详细的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制度,明确案件处理流程。根据《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协调、备案工作实行重点跟踪与管控,集中优势资源处理,提升案件管理效率与针对性。根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鼓励企业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处理法律纠纷案件,在诉讼、仲裁之外,积极探索调解、和解途径。节约司法资源与企业成本,维护企业间良好合作关系。

创新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根基

14.贯彻法治宣传教育法。扎实实施“九五”普法规划,深化法治社会建设“十大行动”。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通过多方式多渠道推动法治宣传走深走实,形成讲政治、抓学习的学法氛围,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工作的能力。

15.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 ” 普法计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借助重要时间节点,如 3・15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 信用记录关爱日、民法典宣传月等,组织专题普法活动,确保普法任务有序推进。围绕与企业经营、职工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现场咨询、案例解读、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深化“蒲公英”等普法品牌建设,提升普法覆盖面和实效性。组织蒲公英”志愿者深入企业基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提升其法律素养和宣传能力。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普法工作纳入企业绩效考核体系

16.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普法短视频、图文解读等新媒体产品,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微视频大赛,提高普法趣味性和传播力。依托企业微信公众号、内网平台、商务楼宇等公益普法阵地,开展集中宣传,营造浓厚普法宣传氛围。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市国资委负责2026年工作要点任务统筹协调、组织落实,各市属国有企业要落实好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厦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一流企业提供有力法治支撑,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