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国资企〔2019〕284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做好首批15家市属国有企业实施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通知
各有关市属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近期已研究通过《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同意市国资委推出首批包括海翼集团等15家市属国有企业(详见附件),向社会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请各相关企业高度重视并抓紧抓好相关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健全领导机构。首批15家企业和有关市属集团是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主体,各市属集团要建立健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完善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领导配合抓的工作领导机制,定期研究推进混改的重大事项,督促混改标的企业做好相关工作。混改目标企业要相应成立深化混改工作机构,研究起草混改方案、制订工作计划、加大推进力度等。
二要科学制订方案。公开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混改是一项政策性、系统性强的工作,需要统筹研究谋划。请各有关市属集团立足混改标的企业现实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需要,精心组织研究制订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混改方案,明确混改的目的、方式和拟引进战略投资者的类型,科学设置混改后企业的股权比例,构建高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面向市场的激励约束机制和运营机制,依法依章程行权履责。
三要强化改革落实。市属企业集团要强化混改方案落实落地工作,定期研究推进混改事项,帮助混改标的企业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科学分解混改方案,明确各混改事项的责任机构及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混改工作全程管控,重点抓好与潜在战略投资者的洽商沟通等关键环节工作。市国资委将密切跟踪进展,加强指导督促,推广先进经验,高效有序推进国企混改工作。
四要严格规范程序。要依法规范混改决策程序,集团层面或重要子企业的混改方案应报市国资委审核批准,其它企业混改方案要及时报市国资委备案。涉及员工权益的事项,按规定报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实行核心技术骨干和管理层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决策。应通过资本市场、产权市场等方式对国有资产进行定价和选择战略投资者,确保交易程序规范透明,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专此通知。
附件:首批引进战略投资者企业名单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
附件
首批引进战略投资者企业名单
一、所出资企业层面1家
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二、所出资企业下属子企业14家
1.厦门会展广告有限公司
2.厦门兆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厦门佰翔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4.厦门夏商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5.厦门路桥翔通股份有限公司
6.厦门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厦门国贸控股集团下属重要板块
8.厦门古龙食品有限公司
9.厦门爆破工程公司
10.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1.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厦门市水务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厦门普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4.厦门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