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异地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24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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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

异地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属国有企业党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异地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市委国资监管工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厦门市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

2020622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异地党建工作

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为基本遵循,在市属国有企业跨地域发展步伐加大的新形势下,不断完善异地投资企业(含异地分支机构)党组织的党建工作(以下统称“异地党组织”、“异地党建工作”),促进异地党组织运行规范化、制度化,推动我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明确领导责任。异地党组织原则上实行垂直管理,新设立的异地党组织必须实行垂直管理,即党组织隶属集团公司党委,接受集团公司党委领导。目前党组织隶属企业所在地地方党组织的,采用垂直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垂直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模式,即党建工作以集团公司党委(或上一级公司党组织)领导、指导为主,同时接受企业所在地地方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集团公司党委为主指导,审批程序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理。

双重管理模式,集团公司党委(或上一级公司党组织)负责抓好党的建设工作的研究谋划、部署推动、督促落实,具体承担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经费场所保障等工作,以及党内集中教育的组织部署、督促检查要主动加强与异地企业所在地地方党组织沟通协调,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共同提出针对性、有效性的工作指导;要尽可能将属地化管理调整为垂直管理,一时无法将党组织关系整建制转移到集团公司党委(或上一级公司党组织)的,集团公司党委须向市国资委(组织人事处)提交情况说明。异地党组织认真落实企业所在地地方党组织统一部署的党的建设重点任务,积极参加驻地单位党建共建、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

2.强化同步管理。把异地党建工作纳入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检查内容,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集团公司党委每年一次以上专题研究异地党建工作。对异地企业进行综合绩效考核时,要把党建工作按不低于15%的权重纳入考核内容,确保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在异地党组织换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表彰等重要工作中,集团公司要派人参加或进行指导。集团公司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可以为党组织隶属所在地地方党组织的异地企业分配代表名额,以体现代表性。

3.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挂钩联系异地党组织工作机制,集团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和上公司党组织书记每年要对异地党建工作开展指导检查,其他班子成员不定期到挂钩联系的异地企业了解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集团公司党委牵头抓总,党办负责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对异地党建工作情况开展督导,对政策措施开展评估。企业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形成工作合力。

4.加强分类指导。根据异地企业在业务性质、党建基础、人员情况等方面的不同情况,结合本地和异地实际,分类制定加强异地党建的主要任务和工作举措特别是对于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力的异地混合所有制企业,及党建基层较弱的异地企业,要“一企一策”强化分类指导。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适合本企业党建工作的治理机制。要培育打造先进异地党组织,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

二、引领改革攻坚

5.突出政治功能。异地企业要把党建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依照规定参与本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6.探索有效监督。异地党组织要指导企业在制定发展战略、出台改革措施、修订管理制度,积极防范廉政风险。针对生产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部位,探索建立由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和审计、财务、风控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及高危廉政风险关键岗位轮岗机制,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运作。

7.履行国企责任。活跃异地企业文化,通过积极引导党员干事创业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强化党建带群团建设,争创“党员示范岗”和党建工作品牌,主动融入、服务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依法诚信经营,维护企业稳定,参与公益服务,履行社会责任,扩大我市国有企业在当地的影响力,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树立良好形象。

三、强化工作基础

8.加强组织覆盖。本着成熟一家建立一家的原则,异地党组织的设置和党建工作的开展要与异地投资企业或分支机构的设立同步进行,实现党组织应建尽建、党员应管尽管。暂时不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应采取措施争取早日成立党组织,暂时无法成立独立党支部的可探索成立异地联合党支部。

9.配齐配强队伍。积极选拔党性强、素质好、懂经营、善沟通的同志从事异地企业党务工作或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关心异地党务工作者的职业发展,有计划安排两地专兼职党务工作者与经营管理人员之间的轮岗交流。集团公司党委原则上每年至少安排异地党务干部回厦培训一次,创造更多进修、学习、培训和接受表彰的机会。

10.优先支持保障。对异地党组织要加大投入、整合资源、优先供给。在考虑发展党员总量时要向党组织实行垂直管理的异地企业倾斜,向无党员或仅有个别党员的异地企业倾斜。异地企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应尽量协调并依托所在地地方党组织进行,若确需回厦培训,集团公司要安排好工作交接人员食宿、经费报销等保障工作。

11.加强联动共建。加强两地企业联动,向异地党组织及时传达厦门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国资监管工委的决策部署和重大信息。异地企业比较集中的同一城市、同一片区的党组织探索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党组织联建共建等模式,搭建平台、加强交流,共筑基础共享资源,优势互补、提升实效。

12.引领企业文化。加强对异地党组织党员政治关心、精神鼓励、生活帮助心理疏导,及时掌握党员的心理状态和思想情绪,积极组织开展寓教于乐、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以思想政治工作推动党员职工团结互助,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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