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加强市属国企风险信息共享及报告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目的
近年来,部分企业资产损失和风险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社会形象。为及时消除隐患和风险,加强我市国有企业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建立畅通的风险信息传递与沟通机制,促进市属国企风险信息共享,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厦门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厦府办[2018]223号)
三、主要内容及解读
1.要求各企业及时报告重大风险信息及事项,对于特别重大的信息和事项,市国资委将呈报市委市政府;
2.要求各企业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风险信息共享,主动参与市属国有企业大宗商品贸易客户资信平台系统等风险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国资监管平台信息报送;
3.要求各企业建立敏感人员离职信息共享机制,不得录用对造成重大资产损失负有直接责任的敏感人员;
4.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厦门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厦府办[2018]223号)的规定要求,强化执纪问责;
5.要求各企业风险信息管理相关岗位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