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301-04-02-2024-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国资委 | 文 号 | 厦国资产业〔2024〕28号 |
成文日期 | 2024-02-18 | 发布时间 | 2024-03-26 |
标 题: |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厦国资产业〔2024〕28号
市委、市政府:
2023年,厦门市国资委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指导和厦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国企合规管理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能力,助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超越。现就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
(一)加强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
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高度重视,把法治建设作为国资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年初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年底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强化统筹部署。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国资委(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内设机构及其职责的批复》以及新修订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更新权责事项清单,印发《2023年厦门市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厦门市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度)》、《2023年厦门市国资国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细化内容、分解责任、明确要求,稳步有序地把履行出资人职责及法治建设融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之中。
(二)夯实国资监管工作基础
一是规范行权履职依法决策机制。健全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机制,聘请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为我委常年法律顾问,并借调1名公司律师来委挂职。坚持重大事项征询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制度,截止目前对《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厦门经济特区海洋经济促进条例》(草案送审稿)等多部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前置审核。
二是实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贯彻执行《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要求,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查。完成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法规、中央精神和本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释。更新《制度汇编》并印刷,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有效推进国资国企发展。
三是加强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处理。妥善应对处理在手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2件,特别是厦门市特房海湾投资有限公司与厦门百城商贸有限公司九溪小区钢材款案件,经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妥善解决,在彰显司法正义的同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国企合法利益。
四是积极推动法务工作数字化建设。法务工作作为智慧国资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已开发法务管理系统、制度管理系统,并于2024年初正式上线。
(三)推进国企法治化建设
一是服务保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按照《厦门市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市属国企章程治理。目前已配合轨道集团等多家市属国企完成章程变更工作,并配合特区建投完成工商注册手续、制定公司章程等。
二是做好重大法律纠纷备案。已完成市属国企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协调备案14件,适时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加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工作力度。
三是推动国资监管地方立法。对接厦门大学开展国有资产监管立法调研,整理国资国企立法需求,现已形成《厦门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初稿,并作为2024年立法备选项目。
四是强化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与厦门中院、厦门市工商联签订《司法护航企业合规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出台《厦门市国有企业商务接待管理规定》,完成《厦门市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意见征询,开展合规管理交流座谈会,为国企合规管理提供规范指引。
(四)拓宽平台落实普法责任制
一是强化“关键少数”法治思维。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2023年以来中心组组织法治专题学习2次,专题学习《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法规政策,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每年委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述法。
二是强化国资国企法制教育。面向所监管企业举办为期两天的法律专题培训班,课程涵盖公司债务、仲裁、数字化建设等多方面。今年来共实地调研走访3家市属国企,听取企业的司法需求和管理经验。
三是加强国资国企法治宣传。成立市国资委“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大队,并组织16家市属国企成立“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中队。组织国资国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2023年“质量月”、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开启纵深普法宣传,持续掀起法治宣传热潮。
(五)协助海丝中央法务区发展建设
加强与海丝中央法务区的合作联动,发动国企力量,紧紧围绕“国际化、市场化和创新型”的工作思路,结合片区产业实际,按照“商法融合、以法促商、以商带法”的发展理念,积极研究探索市场化运营服务平台,努力为海丝中央法务区市场化建设探路先行。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尽管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宣传力度不够、学法深度不够、工作方式单一、配合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国企合规管理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能力。主要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完善国资监管制度。根据相关法律修订情况,继续推动《厦门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进程,推动改革文件的落地实施,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服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法治引领下推进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二是持续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建设。加大国资委法治建设领导机构的统筹、协调和推动力度,健全重大决策机制,落实法律审核工作机制,加强委机关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权履职能力。三是持续推进法治国企建设。落实《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指导企业强化合规管理,加强法治国企建设的督查,强化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协调备案,推动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制度,继续办好法律专题培训班,努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四是加强区级国资监管机构的指导。加强对区的政策指导和法律服务,通过定期培训、指导监督联系点、工作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强化常态化的工作沟通。五是加强与海丝中央法务区的合作联动。鼓励国企积极参加海丝中央法务区举办的各类活动,为国企构建国际国内双循环架构的合规体系提供有力支持。
专此报告。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监察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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