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301-04-02-2021-024 主题分类 其他信息
发布机构 厦门市国资委 文 号 厦国资产业〔2021〕301号
成文日期 2021-12-10 发布时间 2021-12-10
标 题: 关于印发《厦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厦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0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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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厦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市属国有企业、委机关各处室

为推进厦门市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将《厦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23


厦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全国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国资发法规[2021]61号),贯彻《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厦委发[2021][14]号)精神,切实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厦门市国资委系统法治素养和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的能力水平,现结合我市国资国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八五”普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中心工作,以持续提升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厦门国资国企法治素养和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对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律法规的熟悉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深入推进,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更加优化,国资监管和国企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的组织力、执行力、影响力显著提升,基本形成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深入推进普法,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2.坚持法治思想引领。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3.坚持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监管和党的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为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供良好法治基础。

4.坚持普法与实践深度融合。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普法和依法治理,把普法融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法治实践。根据不同地区、行业、部门和岗位等特点分类实施、统筹推进,科学设计普法的重点内容和具体方式,切实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普法理念、载体、方式、方法,推进智慧普法、精准普法,培养法治信仰。

二、“八五普法”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重点内容普法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国资国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国资国企国家意识,弘扬爱国精神。国资委机关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宪法宣誓,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浓厚的学习宪法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阐释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起草背景、重要精神和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把民法典普法工作融入民法典实施全过程。推动国资国企特别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深刻理解民法典的本质,正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全面了解具体的规范、规则和制度内容,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每年5月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生产经营、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让民法典走到全体干部职工身边、走进全体干部职工心里。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5、深入宣传与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紧紧围绕我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加强对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科技创新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数字化发展高地需要,大力宣传科学技术进步法,加强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数字化发展、扩大内需战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深入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竞争实力,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排头兵作用。 深入宣传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服务推进“五中心-基地”建设、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两岸金融合作发展建设等新发展重要内容,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当竞争法等公平竞争法律法规,组织学习投资贸易、金融监管、旅游会展等领域法律法规,推动树立依法经营、公平竞争、防范风险等意识,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入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打造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海洋海事、旅游文化、城市更新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动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6、深入学习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等与国有资产监管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

始终将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持续宣传有关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规定,推动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法律规定和改革精神入脑入心。持续宣传关于国家出资企业的规定,保护国家出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促进国家出资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加大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好国资国企全面深化改革发展的典型案例,引导推动国有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适应国有资产高度证券化的需要,深入宣传证券法等金融法律法规,为企业在资本市场中依法经营、规范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大企业破产法宣传力度,推动“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优化配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的国际形势,高度重视涉外法律风险,加大涉外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宣传力度,推动企业依法对外投资经营发展,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着力提升国资国企法治素养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资国企培训教育体系,在全民普法的基础上,突出对国资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国资系统法治素养。

1.加强国资国企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作法治建设的表率。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培训等制度,宪法、民法典等重大法律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持续强化国有企业各级领导人员作为“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将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纳入重点普法对象范围,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合规管理观念。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和遵守党纪国法的情况纳入国资委机关和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依法监管、依法治企落到实处。

2.加强国资机关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加大国资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监管领域专业法律知识学习,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和业务工作要求开展针对性法律培训,提升国资委依法监管、依法办事能力。健全和完善机关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落实机关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责述廉时增加述法内容,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法治教育纳入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律知识考试等活动,把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入职培训、晋升培训的必训内容。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国资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职工的重要内容,作为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3.加强法律队伍的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国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职责发挥,市属国企的法律事务机构充分履行在法律政策研究、规章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合规管理、合同管理、诉讼案件管理的各项职责,协调好法律事务机构与业务部门、企业法律顾问与外聘律师的分工配合,高质量组织实施普法规划,进一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企业经营法治观念。加强国资国企法律队伍建设实施国企法务提升计划,通过培训班、研讨班等方式进行法治理论教育,提升国企法务队伍法治素养,打造专业水平过硬的法律队伍。

4.加强基层职工法治宣传教育

以提升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为重点,因地制宜确定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种法律培训,加强国有企业基层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作为职工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健全日常学法制度,拓宽学法渠道,依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多方加强普法宣传,提高职工参与法治学习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注重加强对农民工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诚信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帮助、引导他们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三)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培育法治文化,积极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实践养成,使依法合规、守法诚信成为国资国企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的自觉行为和基本准则。

1.推动国企经营发展的法治实践

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深化“法治国资”“法治国企”建设,做好国资国企深化改革发展的法律指导和服务,注重法律服务过程中的实时普法,为厦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护航。

2.加强企业合规建设

深化“依法治企”,加强顶层推动,坚持系统谋划,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完善企业合规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加强规章制度、合同和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核,加大合规人才队伍建设,营造依法合规的企业文化,推动法治理念、合规理念融入企业经营发展。加强合规教育培训,重点加强企业领导、关键岗位人员、海外工作人员的合规教育,提升企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形成全员诚信合规、依法经营的良性机制。强化境外法律宣传教育,引导企业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3.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深化“法律进企业”,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企业发展规划,推动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传统文化、红色文化的深度融合发展。推动国有企业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与市司法局、街道司法所等单位的品牌联动,因地制宜建设基层法治文化阵地,探索打造基层一站式普法,整合企业展厅、长廊等场地资源,利用图书阅览室、职工活动室、多媒体放映厅等功能场所,大力法治文化元素融入其中,建设学法园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普法宣传阵地,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影响面。

4.强化法治文化品牌建设

深化“基层品牌建设”,强化法治文化品牌建设,鼓励国有企业发挥自身平台和资源优势,开展“一企一品牌”法治文化品牌创建,精准提炼品牌特色打造品牌活动载体,着力打造一批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具有国资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适时推动出台厦门市国有企业法律案件白皮书,为企业干部职工和社会服务受众提供生动形象的普法教育,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四)大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1.利用法律案件开展以案释法

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制度,充分利用涉诉案件向干部职工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干部职工的普法公开课。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丰富以案普法资源库,深刻剖析发按原因,关注案件背后反映的管理问题,及时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

2.利用国家宣传日开展专题普法

结合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宪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3.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顺应城市数字化转型趋势,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加强信息化技术运用,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探索普法数字化和精准化有机融合,国资国企干部职工的日常需求和关注热点作为切入口,提高普法实效。把握全媒体时代的传播规律,强化新媒体普法创建,充分利用“报、台、网、端、微、屏”等传播手段,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充分利用全国智慧普法平台,加大企业普法信息化建设力度,使互联网成为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让普法更接地气、更为喜闻乐见增强被普法者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4.利用法律队伍壮大基层普法力量

发挥国资国企法律队伍的普法作用,鼓励市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企业法律顾问等参与普法志愿服务队伍,紧紧围绕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职工现实生活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开展法治宣讲、文艺节目、普法短片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使国资国企法律队伍成为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的普法者

三、“八五”普法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

国资国企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市国资委成立“八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以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各业务处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各市属国有企业要成立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结合企业实际科学制定本集团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有相关机构、人员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组织实施、深化宣传发动,确保第八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属国企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推进全民普法守法各项工作。

(二)加强普法责任落实

国资委机关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结果评价,机关各业务处室负责本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推进。施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普法工作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市属国企要完善普法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国企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的指导意见》(厦国资综[2016]号),坚持集中性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相统筹,法律队伍作用发挥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相衔接,推动普法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经费保障力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务预算

加强学时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法时间,领导干部每年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小时。

强化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人才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骨干作用,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四)加强效果考核评估

健全普法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实现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

强化规划实施动态监管加强本规划实施情况调研工作,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认真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

健全奖惩约束机制认真总结推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履行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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