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301-04-03-2020-001 主题分类 部门预决算报告
发布机构 厦门市国资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2-11 发布时间 2020-02-11
标 题: 2020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2020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11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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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12.项目支出预算减压情况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促进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按照出资人职责,依法参与所监管企业的重大决策。

(四)负责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依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

(五)依法对区级国有资产监管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国资委包括10个机关行政处室、1个派驻纪检组、其中:列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国资委本级

全额财政拨款

47

47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等“1+N”文件精神,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委职能转变,动态规范管理出资人权责清单。研究修订《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和《厦门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的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深化我市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加快推进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照“分类管理、一企一策、动态调整”等原则,对市属企业进行授权。

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落实国有企业党建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委会的领导核心作用。扩大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试点,制定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选聘与管理办法,加快建设外部董事人才库。推进监事会改革试点,以“一企一会”模式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事会。在前期开展职业经理人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部市属国有企业,并在条件成熟的市属国有企业开展总经理岗位试点。

三是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发挥企业家和企业基层改革首创精神,加快推进“四个一批改革发展”、“四项改革试点工作”、“四个监管机制改革”。加快推动“双百企业”实施综合改革,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由点及面推动国企改革向纵深发展。

四是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按照组建大集团、搭建大平台、培育大产业的原则,推进同行业同业务企业的重组整合,稳步将部分国有企业股权划入盈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充实运营公司资本实力。推动企业之间以股权合作的方式对相同业务进行重组整合,形成强强联合的局面。推进各企业集团加快内部资源整合,压缩管理层级,减少管理链条。支持企业依托自身的竞争优势向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开展并购重组,进行专业化整合重组,做强做大产业链。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产业集中。

五是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强优发展。推动国企主动作为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好对口帮扶,抓好产业扶贫,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推动国企“一带一路”走出去和国际化发展。做强做大国企战略发展母基金,大力推进国资基金群建设,助力国企改革和转型创新发展。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国企资产证券化进程;统筹推动国资国企系统招商工作,加强与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对接,发掘与跟进重点招商项目,当好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排头兵,切实打造一批具有全球竞争能力的、中国一流、世界一流的厦门国有企业。

六是提升国有资本运营能力水平。推进建发集团、国贸控股、象屿集团、翔业集团等4家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加快盈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筹建和运营,强化资本运营,提高国有企业的实力、抗风险能力、融资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和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和价值。加强国有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提升企业价值运营能力。

七是严控风险健康发展。建立国企经营情况监控分析平台,提升经济运行分析的动态监测与识别预警能力,有效促进国有企业规范运行、健康发展。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风险防控;严控债务风险,加强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严控投资风险,严控高负债企业推高企业负债率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新增投资;严控金融风险,全面加强高风险业务管控;严格控制与主业无关、存在垫资风险、低效益甚至无效益的贸易业务,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贸易。

八是研究构筑国企内外部监督合力。强化出资人监督、企业监事会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充分利用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协同联动和监督会商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严格贯彻执行《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行为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加快建立责任追究工作体系。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市国资委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为6,507.1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6,507.19万元,2019年预算数减少1,879.58万元,减少22.41%,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市国资委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为6,507.1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879.58万元,减少22.4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357.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060.33万元,公用支出296.86万元;

2.项目支出3,1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07.19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879.58万元,减少22.41%,主要是由于发展经费减少支出项目包括:

(一)基本支出3357.19万元

(二)部门专项335万元,主要用于国资监管、国资系统宣传精神文明教育、国企专项审计方面的支出。

(三)发展经费2,815万元。

1.职教幼教补助金395万元。主要用于按我市国有企业职教退休人员的数量、职称标准扣除相应的省、市退休金标准后给予的我市国有企业职教退休人员政策性补助。

2.厦门国资委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平台38万元。主要用于厦门国资委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平台项目建设经费支出。

3.财务监管和产权管理网络版系统32万元。主要用于财务监管和产权管理网络版系统项目的建设费用。  

4.中厦公司驻港工作经费46万元。主要用于驻港联络处来港过境联络接待、企业教育、培训、会议等活动费用补助支出。

 5.厦门北站物业管理费补助2,304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厦门北站日常运行经费、一次性专项技术改造费用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较2019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国资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4.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6.75万元,公务接待费7.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预算安排46.75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境外分支机构国资运营情况。比上年减少25.24%.主要原因是:今年团组人员经费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7.6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指导工作、地方相关单位业务交流及“九八”投洽会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车辆划归机关事务管理局。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厦门市国资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1.58万元,下降6.0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厦门市国资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26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厦门市国资委共有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无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国资委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45.00万元。

(五)项目支出预算压减情况

按照市政府关于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挂钩要求,市国资委支国有企业公共服务补助资金项目2019全年预算执行率低于80%,需扣减2020年预算批复数540.00万元。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12.项目支出预算减压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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