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301-04-03-2018-002 主题分类 部门预决算报告
发布机构 厦门市国资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8-08-07 发布时间 2018-12-14
标 题: 2017年度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2017年度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07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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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厦财决批行〔20182 号)的批复,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我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促进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制定并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职务消费。 

(四)按照出资人职责,依法参与所监管企业的重大决策。指导所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总体规划的研究编制,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五)按照市委的规定,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负责向所监管企业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负责企业董事会和派出监事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企业负责人管理权限的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负责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依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 

(八)依法对区级国有资产监管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国资委包括10个机关行政处室、1个纪检组、6个国企监事会工作小组及1个直属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国资委机关本部 

全额财政拨款 

66 

60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以来,厦门国企国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决策部署,积极开拓市场,调整结构,强化管理,改革创新,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进展良好。 

(一)质量和效益继续大幅提升 

根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数据,到2017年底,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大幅增长: 

1.国有资产不断增值。资产总额8,157亿元,同比增长18.9% 

2.经营规模大幅提升。营业收入7,798亿元,同比增长50.3%。其中,营收前三大是国贸(2,224亿元、增长52.6%)、建发(2,203亿元、增长49.8%)和象屿(2,141亿元、增长72.8%)。 

3.发展效益持续增长。利润总额198亿元,同比增长55.4%,其中,利润总额前三大是建发(62.5亿元、增长24.5%)、国贸(31.2亿元、增长53.7%)和象屿(24.3亿元、增长42.1%)。 

4.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国有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结构调整布局取得良好进展:国有房地产企业“产城融合”加快转型发展;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向供应链“多点盈利”模式升级;国有金融企业立足实业“产融结合”快速发展;市政建设和公用服务企业创建优质品牌实现高质量发展;国有企业聚焦“双创”发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源。总体来看国有企业呈现出“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二)服务支持城市发展的功能有效发挥 

作为厦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国有企业对促进厦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拉动全市经济增长作出重要的贡献。 

一是拉动增长当主力:2017年所出资国有企业对我市多项重点统计指标作出重要的贡献。 

1.外贸进出口总额162亿美元,同比增长32.6%,增速超出全市水平18.4个百分点,占全市总量的17.8% 

2.批发零售销售额3,6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7%,增速超出全市水平18.7个百分点,占全市总量的32.1% 

3.厦门港突破千万标箱,集装箱年吞吐量达到1038万标箱,排名世界第十四位。 

二是创造价值作贡献: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体,对厦门社会的贡献值不断增加。 

1.全年上交税金达284.23亿元,同比增长33.6%,超出我市财政收入增速24个百分点,其中本地上交税金约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11.04%; 

2.全年实现社会贡献722.25亿元(包括净利润、工资、税金和利息支出),同比增长45.3%,平均社会贡献率达8.85% 

三是承担建设打头阵:2017年市属国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积极承担城市基础设施、新城建设、民生保障等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发挥主力军、排头兵作用。市属国企160个重点建设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011.23亿,完成年度计划132.5%。占全市重点项目总投资的68.8% 

四是服务金砖作先锋:全力投入各项金砖筹办任务之中,完成企业承担的市里交办的127项金砖项目任务,以最高标准、最快速度、最严作风、最佳效果,精心做好会晤服务保障各项工作,为会晤成功举办作出重要贡献,得到了中央和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五是发展自贸区作引领:国企组加快机电设备、航空维修等13个重点平台建设,构建促进平台发展的产业生态圈。189家国企入驻运营,发挥资源优势,加强产业链上下游招商,带动近2000多家企业和投资项目入驻,对引领自贸区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六是惠民利民当表率。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快民生社会事业建设,提升城市服务水平。全年完成供应蔬菜168万吨、生猪105万头、水产9.13万吨、蛋品冻品1.25万吨、粮油76.9万吨、市级储备肉653吨,台湾水果4.35万吨;全年检测各类干、鲜农副产品105万批次,销毁各类不合格农副产品190吨,强有力保障市民餐桌安全;供应自来水45816万吨、天然气25184.97万方、液化气24279.3吨;完成处理污水29589万吨、垃圾170.73万吨;新增缆线管廊77.54公里、新增停车位2500个、充电桩393根;全年新增公交线路22条,优化调整98条线路,输运公交乘客达8.32亿人次(其中BRT1.22亿人次),切实发挥市民交通出行的主力军作用;加快建设园博公寓等9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建成后将提供27338套房源。完成公共租赁住房配租176634205143床,较好地解决了一线住房困难职工的居住问题。 

(三)深化国企改革全面开局推进良好 

2017年以来,厦门国资国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资国企改革精神,在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充分发挥企业基层首创精神,一企一策指导推动企业深化市场化改革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各项改革全面开局,推进良好。 

1.出台配套政策促进改革落实落地。一是印发出台《所出资企业功能定位和分类的意见》,按照资产功能和产业特征的不同,将企业分成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公益类等三种类别,实施分类监管、分类考核;二是印发《厦门市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实施办法》,激发企业内部活力与内生发展动力;三是修订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两个办法,建立与企业功能定位相符合、与分类监管要求相适应的差异化分类考核制度; 四是修订《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放宽投资审批权限,落实推动投资项目后评价。 

2.发挥基层首创推进改革重组。一是下发《关于深化国企国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工作方案》,以“四个一批改革发展”、“四项改革试点工作”、“四个监管机制改革”为重点全面部署推进我市国企国资深化改革。二是启动首批外部董事试点,从建发集团等5家企业选拔5名优秀法律、财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担任旅游集团、安居公司的两家企业的外部董事;三是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授权试点调研工作。启动建发、象屿、国贸控股等3家企业开展授权试点调研工作;四是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通过重组整合,不断放大国资功能,整合政府、国企、社会资源,带动厦门新的产业经济发展。推动成立首家市级教育集团(国贸教育集团)1125正式揭牌。推动路桥集团完成组建体育产业集团的调研,形成初步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厦门影视产业发展方案。推动成立市民卡公司,切实为市民办实事。 

3.大力发展混合经济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发展。一是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融合发展。推动国有企业在投资新设、项目投资过程中引入民间资本,目前,所出资企业混合所有制户数为1256户,占所出资企业产权登记户数约70%,所出资企业资产证券化率40%,混合经济发展成效良好。二是进一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积极引导国有企业通过出资入股、增资扩股、收购非国有股权等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全年共带动131亿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共同发展。三是推进员工持股试点。印发《厦门市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实施办法》,确定象屿黑龙江金象等3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展开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四是加快上市资源培育。推动中顺能源成功挂牌新三板,中红医疗、水务环境正在加快IPO进程。 

4.加快国资管理和国企运行相关体制机制研究。研究起草《关于加快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企业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理顺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调整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方案》、《关于改革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体制机制方案》、《市国资委监管职能调整方案》、《厦门市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任职条件及选聘方式》、《厦门市国有企业专职监事任职条件及选聘方式》、《厦门市鼓励市属国有企业招商引资暂行办法》等改革配套文件,为下一步加快改革落实落地打下良好基础。   

(四)加强国有企业党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是构建完整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指导完成市属国企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推动市属国企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督促国企规范和细化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程序,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进一步强化国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督促国有企业党组织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责任,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抓班子、班子抓,抓书记、书记抓”的党建工作格局,构建完整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二是开展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组成9个检查组,围绕各市直管国有企业党委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和“五抓五看”情况,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集中对全市12家市直管国有企业2016年度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延伸检查各国有企业的1家重要子企业。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提出“问责建议”。有效地促进了企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开展支部建设年实施方案,重点做好基层党建七大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国企党组织按期换届。抓好《厦门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和《党委议事规则》的落实,规范支部建设。召开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会,采取现场观摩、座谈会、书面交流等方式推进支部建设年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深入。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32.63万元,本年收入3,381.93万元,本年支出3,257.1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7.44万元。 

(一)2017年收入3,381.93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44.58万元,下降4.1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381.5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35万元。 

(二)2017年本年支出3,257.1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11.25万元,下降3.30%,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889.6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59.89万元,公用支出329.75万元。 

2.项目支出367.4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57.1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11.25万元,下降3.3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6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有廉政风险防控项目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06.6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64.48万元,增长18.7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2.8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92.74万元,下降54.21%。主要原因是上年补缴了养老保险。 

(四)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5.6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84万元,下降5.86%。主要原因是人数减少。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67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3.48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缴交比例提高。 

(六)行政运行支出2253.8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58.11万元,增长12.93%。主要原因是人员奖金及交通补贴增加。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33.4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5.41万元,下降1.60%。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调整。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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