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301-04-02-2018-041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国资委 | 文 号 | 厦国资工委〔2018〕48号 |
成文日期 | 2018-03-19 | 发布时间 | 2018-03-20 |
标 题: | 中共厦门市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关于陈瑞珍同志任职的请示 |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因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原纪委书记、职工监事、监事会副主席何立敏同志到龄退休,根据《关于向市属国有企业派出监事的实施意见》(厦委办发[2007]33号)有关规定:“企业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副主席”,建议市政集团现任纪委书记陈瑞珍同志作为职工监事、监事会副主席人选。
妥否,请批示。
附件:厦市政集党委[2018]6号
中共厦门市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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