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资产监管处
发布时间:2021-05-20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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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体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市城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牵头组织开展市级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牵头制定关于加强城镇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市级集体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协调市级集体企业规范实施产权流转、收益分配、改革改制等工作。

 

联系人:林志白,联系电话:2858596,传真:2858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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