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宣教群团处)
发布时间:2021-05-20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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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指导所监管市直管国有企业党建、思想建设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领导人员管理和人才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推荐董事(含外部董事)人选;负责办理系统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办理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任免手续;负责系统人事统计工作和委机关机编制及工资管理;负责干部监督工作,落实干部政策;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对外宣传、垃圾分类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

联系人:廖靓,联系电话:2858580,传真:2858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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