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2-26 发布时间 2023-12-20
标 题: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12-26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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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抓经营、稳增长,高质量发展态势持续巩固

国资国企主动适应新常态,克难奋进,有序推进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截至11月底,15家所出资企业资产总额22,366.94亿元,同比增长28.18%;实现营业收入20,691.98亿元,同比增长16.90%建发集团、国贸控股集团、象屿集团位列2022年《财富》世界500强第77、106、160位,较上年分别提升71、65、29位。一是全力抓项目促投资。重点项目建设提速,1-11所出资企业完成省、市重点项目投资额1013.26亿元,同比增长38.07%,路桥集团代建的翔安大桥主桥于9月12日成功合龙。二是当好保障全市经济运行“稳定器”。迅速出台4方面36条措施,推动所出资企业展现国企担当作为,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前三季度累计17137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9.8亿元。积极发挥国有经济稳大盘作用,助力我市多项重点经济指标,前三季度累计上缴本地税金147亿元(占全市同期财政收入11.4%),实现批发零售额12868亿元(占全市批零总额的49%),完成三季度末金融增加值591亿元(占全市同期增量的48%)。三是扎实做好城市运转保障。前三季度,夏商集团实现肉禽蛋菜交易量182万吨,同比增长12.10%;市政集团供应管道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合计30338万方,同比增长13.96%,处理垃圾199.93万吨,同比增长6.32%公交集团、轨道集团提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合计59550万人次,同比增长0.64%;翔业集团服务飞机起降75322万架次、旅客吞吐量774万人、货邮吞吐量19.85万吨。

(二)抓布局、调结构,战略性重组整合成效渐显

落实落细《厦门市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将21家市属国企优化整合为16家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和服务城市发展能力更加突出。一是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在巩固物流供应链、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等优势产业的同时,构建先进制造业、新经济产业、城市开发建设运营、港口航运建设等产业发展平台。二是运营效率明显提升。通过整合重组实现资源向优势企业、优秀团队集中,国有资产运行效率明显提高。国贸控股全方位赋能海翼集团,上半年海翼集团实现归母净利润2.55亿元,比预算进度增加16%。象屿集团顺利接收省港口集团35.96%的股权,每周海运快件吞吐量达到邮轮中心开展厦金海运快件以来的最高峰。三是发展基础得到夯实。资产总额超1500亿元的企业从3家增至5家(新增轨道集团和市政集团)10月末市属国企整体资产负债率71.27%)同比下降1.55个百分点,企业资信和融资能力有效提升。安居控股信用等级提升至3A,发行12亿公司债的利率创下全国同评级同期限公司债券最低利率。特房集团成功发行首单由轨道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司债券,发行利率创历史新低。四是整合协同成效初显。路桥集团整合内部混凝土业务,路桥翔通混凝土年产销量将达到700多万方,进一步巩固了混凝土产量全省第一的位置,有望进入全国前十。轨道集团发挥特房集团的地产开发和工程代建资质优势,打造全省首个TOD成片开发示范项目——湿地公园TOD项目。

(三)抓改革、勇攻坚,企业发展内生动力不断迸发

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体任务,三年行动以来累计出台各项制度规范33项,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改革向纵深推进,建发集团入选新一批“双百企业”,轻工集团、象屿集团入选全国国企品牌建设典型案例和优秀品牌故事。一是董事会实现应建尽建。市属各层级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市属全级次企业“外部董事占多数”比例达到99.81%,轻工集团和资本运营公司等2家企业实现集团层面外部董事占多数。二是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市属全级次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规范签订《聘任协议书》《经营业绩责任书》。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比例达96.64%,不胜任退出比例达5.56%。三是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入推进。通过合资新设、增资扩股等多种方式新增混改企业4家,推动市政集团下属环能公司、环科公司加快上市步伐。四是资本运作有力有效。国企围绕主责主业发展需求,加大力度做好基金投资工作,今年以来投资市场化基金22支。建发集团收购森信纸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总数达12家,安居控股集团成功发行“中金厦门安居REITs”,是国内首批3只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之一。五是企业负责人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研究修订2022-2024年任期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对市场竞争类、功能保障类、公共服务类企业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实施分类考核。六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修订所出资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调整优化工资总额管理方式,推动企业进一步完善工效联动机制,深化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节各类职工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强化创新激励。

(四)抓监管、防风险,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一是深化国资监管职能转变。立足管住管少管活,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全面落实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职权。批复翔业集团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实施方案,对其进行一揽子授权,目前已完成对4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授权工作。二是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统一监管体制。市属工商类企业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比例达100%。取消委托主管部门管理的企业类型2户,由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对15家出资企业全面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职责。三是加大出资人稽查审计力度。组织对建发集团上海兆仁房地产公司等异地投资企业进行专项审计,对5名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涉及资产金额534,347.9万元。四是构建立体化监督体系。制定《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有效形成监督工作完整闭环。制定《厦门市市属国有企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规定16种免责事项情形,规范免责标准,提升容错纠错水平。

(五)抓党建、促廉洁,国企党的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促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制定《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二是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制定国企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实施方案“四支人才队伍”(经营管理类、专业技术类、高技能工匠类、行政管理类)建设管理办法,建立长效人才培育服务机制,为企业发展集聚和储备优秀人才。三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开展国企主体责任检查、抓基层党建述职、综合党建考核,并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贯彻厦门市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存在的监管薄弱地带进行全面梳理,目前已完善“三重一大”、自有资金采购、混改等领域共7项廉洁风险防控制度。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211”工作责任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做好报告会、讲座“双审制”及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组织专题工作培训,开展国资系统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及月度分析。制定市属国企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考评细则并结合党建考核组织实施加强国资国企的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工作,组织召开舆情工作专题会。年内,意识形态工作总体平稳可控,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维护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厦门市国有企业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以“常态化工作机制+月度性集中宣传”综合推进廉洁文化建设。6月下旬至7月末,开展全市国有企业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月活动,进行宣传警示教育活动400余场,召开廉政研讨座谈会200余场,3.6万人参加党风廉政法规知识测试。提升国企党的建设质量。进一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制度,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项目,引领职工群众更好地牢记嘱托、勇担使命,促进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15家市直国有企业和相关集体企业组织党课次数达 504加强国企国企干部队伍力量,举办党组织书记、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宣传干部、国资监管机构人选等各类培训班24期,有效带动国企党的建设整体提到新水平。

(六)抓法治、重合规,国资国企法治化建设全面强化

通过全面强化国资国企法治建设,为国有企业强优发展保驾护航。一是以“立法”推动国资监管体制完善。主动加强与厦门大学法学院对接,成立专班课题组,联合开展国有资产监管立法调研。通过整理国资国企立法需求,推动国资监管地方立法。截止目前,已完成对国资委部门负责人及国有企业的调研访谈,并形成《厦门经济特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阶段报告报市司法局。《条例》在向市司法局和市人大申报立法项目时,也已基本作为备选项目通过,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二是以“制度”夯实法治化监管基础。开展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制度汇编工作,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法律法规、中央精神和本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释。经过梳理,对44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11件列入修改计划,1件予以废止。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持续做好《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规与制度法规》汇编的增补和修订。三是以“章程”指明法治化监管方向。将国资国企三年改革行动方案的重点任务以及我市国资监管要求落实到章程条款,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目前已完成轨道交通、安居控股、海润通、路桥体育的更名变更手续,并配合翔业集团争取落实政策性开发性基金资金,推动项目签约,目前已完成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股权设置及章程修订。四是以“普法”强化法治化监管思维。印发《厦门市国资委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度)》、《2022年厦门市国资国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从制度上将普法责任落实到位。每季度组织参加学习国务院国资委举办的法治讲堂,组织党委、中心组集体法治学习,以“合规强化年”为背景,举办2022年度国有企业法律专题培训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联合市司法局举办“廉洁履职 诚信经营”廉洁诚信文化进国企等数场专题宣讲活动。组织国资国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2022年度厦门市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织市属国企参加国务院国资委总法谈合规系列讲座暨5期法治讲堂;在宪法宣传周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五是加强府院联动,切实落实“为企解难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三提三效”活动要求,会同市中院执行局联合开展“稳成效、促长远、提速增效再出发”司法联动座谈会。截止目前在调研实地调研走访市属国企3家,与15家市属直管国企开展座谈交流会,听取企业的司法需求和意见建议。加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部署市属国企开展“合规管理年”活动,指导推动15家市属直管国企完成“合规强化年”工作实施方案及活动开展。

虽然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世界和全国一流水平,厦门国有企业仍存在“大而不强、大而不优”的问题,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主要体现在一是国有经济引领带动作用不足市属国企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大部分集中在供应链和房地产板块,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涉入较少,在推动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产业培育方面功能发挥还不足,科技创新基础较为薄弱公司治理能力存在薄弱环节。市属国企在管控模式、组织架构、能力建设等方面还有差距,公司治理主体权责边界还不够清晰,市场化经营机制还要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是廉洁风险不容忽视。虽然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但国企在工程建设、自有资金采购、异地企业等领域的廉洁风险隐患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相应的廉洁风险防控机制还不够健全。四是改革成果仍需巩固提升。部分改革措施穿透基层走深走实不够、部分重点任务形到神不到,企业内生改革动力尚未充分激发,改革实效和质量仍需提高。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充分借鉴中央企业和世界一流企业先进经验,深化“改、创、优”,有效激发企业内生改革动力,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优势,打造“世界一流、国内一流”企业,以攻坚克难的斗志、精益求精的精神、艰苦细致的工作,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作示范。

(一)推动国企深化改革,提升核心竞争力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在巩固已有改革经验成果的基础上,迎难而上,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改革攻坚力度,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更好激发国资国企创新活力和发展潜能。

一是推动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度推进加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统一持续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清晰界定“研究决定”和“研究讨论”的范围,落实“四个是否”判断标准,确保各治理主体职责、决策不相互替代,紧密结合不同行业、不同层级、不同股权结构的子企业等特点制定差异化清单。持续提升董事会运行质量。继续完善董事会管理制度,推动企业设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全面提升董事会治理效能。取消市属企业监事会,结合厦门实际完善外部董事工作机制,按规定落实外部董事进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加强对派出外部董事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履职评价和激励约束,切实保障外部董事履职知情权、表决权、监督权和建议权。分类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探索在市场化程度高的企业经营班子正职岗位试点职业经理人制度。

二是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以多种方式推进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积极参与服务跨岛发展战略、金砖基地建设、自贸区和自创区建设、一带一路等中心任务,在打造我市“4+4+6”现代产业体系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深发挥两类公司和产业集团不同功能作用,进一步推动产业集聚与转型升级发展。推进市属国企间及市属国企内部同质资源的深度整合融合,促进企业专业化发展。通过横向整合,培育与城市发展定位相契合的支柱产业。通过纵向整合,围绕产业链重点环节,挖掘整合资源和机会,推动优势企业争当区域性供应链或产业链“链长”,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融通创新、协同发展。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积极参与制造业倍增计划以及原创技术策源地建设,鼓励园区平台企业发挥产业引领作用,加强与创新中心和科研平台的合作交流。建立科技投入稳定增长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持续推进企业瘦身健体。建立完善国有企业主业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严控非主业投资规模和方向,引导企业做强做精主业。指导推动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工作。

三是健全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规范任期制契约化管理。规范国有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管理,严格执行任期到期重聘、签订并严格履行聘任协议。科学制定具有一定挑战性的业绩目标,坚持薪酬与业绩直接联动,严格刚性兑付。落实“双70”考核刚性退出原则,进一步完善转岗、待岗以及市场化退出等机制,促进经理层成员正常更替。推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破冰破局,重点解决“能下、能出、能减”的问题,建立管理、技术、技能多序列并行的晋升通道,有效实现员工纵向晋升、横向流动。统筹运用中长期激励措施。推动企业用足用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员工持股、超额利润分享、项目跟投等政策“工具箱”,强化并扩大正向激励政策覆盖面和应用深度,促进人才与企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鼓励支持集团公司对相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更加市场化的差异化管控,注重发挥非国有股东积极作用,真正形成富有活力的市场化经营机制。重点推动国有持股比例高于50%的上市公司,引入持股5%及以上的积极股东,以股权结构优化带动公司治理完善。

四是建设“世界一流”“全国一流”企业。深入推进市属国企创建“双一流”专项工程,综合运用完善公司治理、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择机实施重组整合、深化科技创新、健全激励机制、引进高端人才、激发企业家精神、加强党的建设等改革措施,发挥政策系统集成效应,支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建发集团、国贸控股集团、象屿集团等优势企业深入开展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在全员劳动生产率、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率等方面努力追赶或达到全球行业领先水平,加快打造卓越产品服务和品牌。支持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全球化配置资本、资源、技术、人才等要素。推动其他市属国有企业以打造全国一流企业为目标,强化优势、补齐短板,着力完善公司治理、强化战略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大力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打造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产品服务,更好适应个性化、差异化、高品质的市场需求,加快建设专业突出、创新驱动、管理精益、特色明显的全国一流企业。

(二)创新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国有企业内生改革动力

立足企业功能定位和战略发展目标,积极构建由战略承接、导向引领、激励保障有机构成的考核体系,引导国有企业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不断提升考核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完善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借鉴学习中央企业经营业绩指标体系,树立高质量发展导向,引导企业改善经营效率和发展质量。进一步实施分类差异化考核,对供应链、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开发、基础民生保障等不同类型企业设置更精准的考核指标;针对对新成立、过渡期以及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一企一策确定考核内容。强化对标一流评价,采取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手段客观衡量对标成效,强化对标结果应用,实现树标杆、找差距、强弱项,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强化创新驱动激励保障,围绕加大研发投入、承担科研任务、建设创新平台、深化科技合作等任务,通过利润加回、考核加分等方式,促进企业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二是建立领导人员分类分层考核机制。根据企业领导人员选任方式、岗位职责和履职特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落实企业选人用人权相结合、经营业绩考核和岗位贡献评估相结合,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差异化考核评价。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及时予以调整岗位。

三是深入实施全员绩效考核机制。推动所出资企业切实加大绩效考核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全面覆盖从集团到各级子企业的管理人员和经营团队,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和压力从上到下层层传递。建立立体式绩效考核体系,推动集团公司和各级子企业建立从经营班子成员到项目一线人员的360度绩效考核体系,实现每一个管理人员同时接受来自上级、相关同级、直接下属的多维度考核,对不担当、不作为、能力低、绩效差的管理人员严格实施转岗、降职、免职等处理,并根据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建立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核心关键人才薪酬制度,推动薪酬分配向核心关键人才倾斜。

(三)优化监管方式方法,构建有效有为国资监管体系

把全面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职责三者统一起来,有效推动管资本与管党建相结合、履行出资人职责与履行国资监管职责相结合、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相结合,全面实施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不断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一是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资监管体制。“一企一策”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产业集团公司以及特殊企业实施精准授权放权,对创新活动要求高的企业或改革试点示范企业实施个性化授权。定期评估授放权执行成效,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一企一策”制定完善公司章程,通过股权关系依法依规向所出资企业委派董事或提名董事人选,通过股东董事体现出资人意志。优化干部管理体制,将经营班子副职中的职业经理人、重要中层岗位负责人等下放由企业党委研究、董事会聘任管理,落实企业法人选人用人权。

二是构建一体化高协同监督体系。构建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监督工作闭环,推动出资人监督与其他监督融合贯通,加快形成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监督格局。推动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内部审计领导和管理体制机制,切实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管理和指导作用。统筹用好市属国有企业审计稽查人才库,通过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信息通报与交流、问题线索移送与协查等工作协同。

三是健全数字化智能化国资监管体系。加快“智慧国资”在线监管系统建设,积极稳妥建设“国资监管云”,加快建设国资国企大数据中心,充分利用在线系统重大风险识别和预警功能,提升大数据监管效能。推动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持续完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畅通系统间监管标准相容和数据共享,充分挖掘数据价值,有效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四是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高质量做好党的二十大的学习宣贯工作,大力宣传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在党的领导下改革发展取得的卓越成效,第一时间掀起国资系统学习贯彻热潮。以党建为引领,持续抓好思想宣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等各项工作,凝聚广大职工群众做强做优做大厦门国资国企的精气神。指导国企“一企一策”制定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方案,建立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相匹配、与企业改革方向相一致的党建工作机制。持续培育国企党建品牌,重点提升市属国企二、三级企业和金融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党建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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