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编审
时间:2010-08-27 22:19

 

 

一、事项内容:审核企业编报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草案

二、主办处室:企业发展改革处

三、事项范围: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四、申请条件:

1.符合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内容、范围的;

2.由所出资企业申请。

五、政策法规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国资企〔2007366号)及相关文件。

六、办理程序:

1.编制:企业根据市国资委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编制发展战略和规划草案。草案编制完成后,应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提交企业董事会研究。

2.上报:规划草案经企业董事会研究通过后,应于规定时限内上报市国资委审核。

3.组织讨论:主办处室牵头组织企业规划草案讨论会,市国资委规划联审小组成员对规划草案进行讨论并发表意见。

4.提出审核意见:主办处室根据讨论结果提出初审意见,经市国资委规划联审小组各成员会签后,形成审核意见。

5.下达审核意见:主办处室将对企业规划草案的审核意见上报分管委领导审批后下达企业。

6.规划修改报备:企业收到市国资委审核意见后,对规划草案进行最后修改,报企业董事会研究确认后正式上报市国资委备案。

七、办理材料:

1.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草案;

2.规划草案编制说明;

3.专家评审意见(首次编制);

4.董事会审议意见。

需提供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八、办理时限:相关资料收齐后20个工作日内下达审核意见(其中规划草案涉及重要内容需提交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或党工委会研究的,办理时限视情况顺延)。

九、办理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加才,联系电话:0592-2858561

传 真:0592-2858565,邮箱地址:gzwhl@xm.gov.cn

十一、办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903室。

十二、收费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