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时间:2010-08-27 17:21

 

一、事项名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动、注销登记

二、设定依据:《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9)第七条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分别负责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管理的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登记管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产权登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八条国家出资企业负责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的产权登记工作进行管理,并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企业产权登记。

三、主办处室:产权管理处

四、申请条件:市属国有企业及其所出资的各级全资、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参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发生变动

五、办理材料(网上填报):

1.企业国有产权占有(变动、注销)登记表;

2.批准设立(变更、注销)的文件;

3.企业章程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验资报告(新设立企业)或审计报告;

5.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备案表或核准文件(涉及评估行为的提交该材料)

需提供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办理地点:各企业办公所在地。网址:http://202.109.244.80:8080/possession

七、办理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联系电话:0592-2858553

  真:0592-2858556,邮箱地址:chanquanchu@126.com

九、办理流程:

国有控制出资人登录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进行填报→所出资企业网上平台审核,并保管产权登记档案→市国资委网上平台审核。

十、办理时限:材料上报齐全后10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标准:免费

十二、相关表格和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