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产招租公告(思明区天湖路24-26号第一层B单元商场)(第二次)
时间:2025-10-13 08:44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资产招租公告

思明区天湖路24-26号第一层B单元商场)(第二次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及《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出租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资产效用,提高资产的经营效益,实现国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我拟进行公开竞租,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租标的明细如下:

标的物:思明区天湖路24-26号第一层B单元商场;面积:516.12平方米;所有权人: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配套设施:按现状出租;竞租底价:每月每平方米82.8;竞租保证金:30000元(竞租结束后未中标者无息退还);租金支付:第一次支付半年的租金,押金为三个月租金,以后按合同约定时间提前30天一次性支付半年的租金,第4、5年按中标价递增5%;用途:商场;租赁期限:五年(含装修免租期1个月);其他费用承担:物业管理费等由租户自行承担。

二、竞标人资格:

1.竞租人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资质,无不良的信用记录,且与厦门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无不良合作记录;竞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竞租人应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竞租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参与竞租的,应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前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委托他人参与竞租的,应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前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携带受托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竞租人为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

(1)竞租人或个体工商户本人参与竞租的,应持竞租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字并捺手印),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2)竞租人或个体工商户委托他人参与竞租的,应持竞租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字并捺手印),并携带受托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三、招租方式:

市场公开竞租:现场招标,最高价者为中标人。同等价情况下,独家专营电子业电子超市业教育培训原承租户优先

四、禁止从事经营:

禁止从事经营餐饮、酒吧娱乐等有噪音、有污染的行业。

、报名确认:

有意向者请于公告有效期内前往我院进行竞租报名缴纳保证金

出租标的物禁止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一旦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规定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报名时间: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报名地点: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17号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楼311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3599535797



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