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体育产业集团场馆运营有限公司资产招租公告(翔安体育交流中心)
时间:2025-06-24 08:55

厦门体育产业集团场馆运营有限公司

资产招租公告


一、资产信息

资产租赁信息:翔安体育交流中心二楼前台场地,面积25㎡翔安体育交流中心二楼门厅区域,面积127㎡;翔安体育交流中心一楼功能房,面积37㎡翔安体育交流中心三楼功能房,面积80㎡。

出租用途体育配套该场地不得经营政府禁止培训项目,如中小学课程培训);

租金标准:竞租底价35元/月/第一二合同年按竞租价格收取,第三合同年起每年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6%

物业管理费:5元/月/平方米,第三合同年起每年在前一年管理费的基础上递增6%

水电费:水费和电费每月按实缴纳(含公摊和耗损);水电押金:15元/㎡,按租赁物面积收取。

租赁期限:1-5年(装修免租期:租赁年限不足3年无免租期、租赁年限3-5年(不足五年)可享不超过1个月免租期、租赁年限5年可享不超过2个月免租期;免租期内应交纳物业费及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租金支付:每一付,每月15日前缴交下的租金及相关费用

履约保证金:以租赁年限最后一年为标准的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其它事宜

1.承租方的装修方案,特别为涉及工程改造事项,须提前报备出租方并缴纳不低于一个月租金的装修保证金经出租方同意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2.承租方对租赁物现状、权属状况有充分了解,承租方无任何异议并同意按现状租赁,自愿负责办理因使用租赁标的所需的消防、工商、环评、安全、卫生、培训教育许可等相关政府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租方自行负责标的物内除主体结构外的日常维修并承担费用;

4.承租方对其自身经营及管理中的人身、财产承担安全生产及管理责任。若因项目经营产生安全事故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若安全事故责任对出租方造成损失,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究全部责任;

5.承租方不能在标的物外摆设占道经营设施;

6.承租方不得在该商铺内使用液化石油汽或罐装气体,只能使用电;

7.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转让、转租、转借或以合作经营、承包经营等方式变相转租或以其他形式交付由他人使用;

8.房屋交付使用时,双方应签订《房产交付使用验收表》,退租时,双方应签订《房产退还交付验收表》;

9.招租方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仅含办公、生活垃圾清运,因经营产生的额外垃圾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费用;

三、竞租人的资格

1、竞租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租人应拥有良好资信状况、经济实力和经营管理经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租人不具备竞价资格,将被拒绝:

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厦门”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的竞租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单位:

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被市国资委、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国有资本公司及体育集团及权属企业列入承租信用体系负面清单的对象。

3、如承租方为自然人,应在成交后三个月内设立公司,并与招租方签订补充协议。

4、承租方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提交征信报告。

、招租方式及公示时间

1.招租方式:国资委网站及产权交易中心公示。

2.拍卖网址:建发拍卖行线上平台E建拍(https://www.ejianpai.com)

3.拍卖公司:厦门建发拍卖行有限公司

4.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竞租报价方式

1.咨询电话:张先生 15805931015

2.咨询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83号3806室。

3.报名截止时间前,竞租人按照资格条件要求向厦门建发拍卖行有限公司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并办理竞租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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