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发扬州君悦华府公开招租公告
时间:2025-02-05 15:28

联发扬州君悦华府项目招租公告

一、招租项目:联发扬州君悦华府项目A2商业、A3商业302室

二、招租资产信息:

招租资产位于江苏扬州广陵区五台山路36(君悦华府一期),现有以下房屋向社会公开招租:

序号

房屋场地

招租面积(㎡)

租金底价

(元/㎡•月)

房屋现状

使用用途

1

A2商业-01

157.48

50.00

简装

商业

2

A2商业-02

233.27

50.00

简装

商业

3

A2商业-03

114.64

50.00

简装

商业

4

A2商业-04

69.16

50.00

简装

商业

5

A2商业-05

73.81

50.00

简装

商业

6

A2商业-06

154.79

50.00

简装

商业

7

A2商业-201

1,838.26

25.00

简装

商业

8

A2商业-301

1,231.84

15.00

简装

商业

9

A3商业-302

885.45

13.5

简装

商业

 

三、租赁期限:3起租,不超过9

四、租金递增率:租期超过3年以上情形,根据市场及商务谈判制定租金递增率

五、承租条件及要求: 

1、承租人为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具备良好的信用资质,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2、存在以下情形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租: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存在不良记录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列入建发集团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及其他不良情形的。

3、承租人承担租金的同时,还须承担租赁场所产生的电费、水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公维金等日常经营费用。

4、承租人不得以简单赚取差价的行为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或以合作经营等方式变相转租、分租场地,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

5、如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投资装修后,将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使用的需提前取得出租方的授权。

六、联系方式:谢女士  15996204576

七、联系地址:江苏南京鼓楼苏宁慧谷联发南京公司营销管理部门

八、此公告有效期限: 2025217日截止。

                                  

 联发联欣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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