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拟将象屿保税区象屿象屿集团大厦进行对外公开招租,公告如下:
一、资产位置:
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81-87号。
二、产权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三、资产明细、实物现状及拟出租用途:
一层107单元可供出租,面积109.7㎡。
拟出租用途:商业配套。
四、押金、租金收取及收缴保障措施:
(一)租赁期限:合同期限按5年或面议,租赁期内若遇政府建设或规划需要,合同自动终止,承租方须在接到我司通知后一个月内(或按合同具体约定)无偿退出租赁标的。
(二)押金:押三付三。
(三)租金招租底价及底价拟定依据:
根据市场价格、周边同类地段、相同功能用途,同时结合本大厦特点按业态制定价格:
连锁便利店:不低于60元/平
(四)租金收缴保障措施:
承租方违约拖欠租金时,出租方可以有权不经事先通知而径行采取停止物业服务措施(如停水、停电等),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承租条件及资格审查材料:
1、承租人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自然人),承租人租赁场地后仅作自用办公、商业房屋使用,原则上不得转租。特殊情况下,经产权人内部批准后,可通过租赁合同提前约定允许转租相关事宜。
2、续租管理:资产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原承租人提请续租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经产权人内部批准可以续租:
(1)经营业绩、履约记录良好,业态经企业认可;
(2)原租赁合同通过公开招租签订;
(3)接受企业的续租方案。
续租期限不得超过4年,且只能续租一次,续租期与原租期合计不得超过20年。
六、招租方式:
在产权交易机构及其他市级以上的专业公众媒体、信息平台发布招租信息、针对目标客户群发布招租要约等。
七、对被国资委及企业列入不诚信负面名单的对象不予承租。
有意向承租的客户请联系: 电话:0592-2593106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81-87号
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