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粮食集团公司拟对“兴隆路451号(金塘酒店)、兴隆路451-2号(附属楼二)大楼建筑加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单位。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招标人名称:厦门粮食集团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兴隆路451号(金塘酒店)、兴隆路451-2号(附属楼二)大楼建筑加固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
3、项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451号;
4、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2日至2025年09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15A)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购买;
5、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
5.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2联合体要求: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具备 施工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3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应具备有效的①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②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
5.4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5.5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 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5.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不多于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5.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5.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5.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5.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260万元(其中分项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6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254万元)。
7、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8、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2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当面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9 号亿力大厦15A开标厅;未报名或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9、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5659255091
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