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信息
(23)厦产公字第0317号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的规定,下列资产拟通过我中心公开交易。
标的名称 |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979%股权(4100万股)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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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至日期 |
自 2023年 3 月 17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止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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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竞价 |
报价登记期间 |
自 2023年 3 月 17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30 日止我中心工作时间内(具体以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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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报价期间 |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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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报价周期 |
180秒 |
加价幅度 |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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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 |
意向买受人应对转让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登记期间(即“意向登记、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报价人姓名或名称、登记标的并加上“保证金”字样(例:“张三,闽D1111车辆转让保证金”),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同时登记多个标的的,应分别缴交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一般不合并缴交。中心向意向买受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买受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交易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交中心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思明区展鸿路82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十八层
电话:2938932 2938929 2938926
服务投诉电话:2938932
监督举报电话:5397662 传真:5397667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
2023年 3 月 17 日
产权转让信息公告
本转让方拟转让下列资产,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等规定,在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对转让标的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如有不实,本转让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4、本转让方保证各意向购买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
5、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将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次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本转让方委托厦门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次转让标的为: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979%股权(4100万股股份)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基本情况(表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厦门国贸恒信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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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在标的企业的出资比例 |
1.0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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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企业代码 |
91350200M0000PCA7L |
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 |
91350200260147498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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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大型 R中型 □小型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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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45号4楼1单元之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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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 R国有控股 □国有参股 □国有事业(社团) □外资 □集体 □民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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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名称 |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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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出资企业 |
□国务院国资委 □国资委 R其 他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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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6-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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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东港北路31号(1层、17层、19层、27-28层、30-31层) |
所属行业 |
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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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373432.0471万人民币 |
职工人数 |
1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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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R大型 □中型 □小型 |
标的企业代码 |
913502007841895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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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货币银行服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兼业代理险种: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开办外汇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外汇担保,外汇借款,外汇票据的承兑与贴现,自营外汇买卖和代客外汇买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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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R国有参股 □国有事业(社团) □外资 □集体 □民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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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结构(前十名) |
持有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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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
8.006788%(29899.913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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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959336%(25988.390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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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厦门建发会展控股有限公司 |
6.953095%(25965.0866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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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厦门国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5.805497%(21679.585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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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融新大集团有限公司 |
4.717429%(17616.3934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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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福建奥元集团有限公司 |
4.103741%(15324.685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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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厦门宏信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
2.514400%(9389.576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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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厦门市二轻集体企业联社 |
2.303595%(8602.3626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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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厦门誉联集团有限公司 |
1.606816%(6000.367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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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02237%(5609.8360万股) |
转让标的企业主要财务数据及评估核准(备案)情况(表二)
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单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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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12月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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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13317598.73 |
12211496.75 |
1106101.97 |
2021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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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78345.78 |
82828.02 |
69342.35 |
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单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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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6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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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
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13,898,307.43 |
12,763,570.32 |
1,134,737.11 |
本年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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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39,952.42 |
43,843.85 |
35,486.69 |
评估报告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及评估报告核准(备案)情况(单元: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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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总资产评估值 |
/ |
审计后账面值 |
/ |
标的企业总负债评估值 |
/ |
审计后账面值 |
/ |
标的企业净资产评估值 |
/ |
审计后账面值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2,382.00万元(市场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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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2年 3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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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核准(备案)日期 |
2022 年 9 月 9 日 |
其他交易事项(表三)
转让底价(万元) |
12382 |
公告期限 |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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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部决策 及批准情况 |
经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26次总裁办公会研究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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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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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 方式和期限要求 |
合同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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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承担情况 |
交易双方关于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交易鉴证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本次交易发生的股权变动手续费亦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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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 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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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涉及的 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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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 发展方面的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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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重要提示 |
详见评估报告第十一条“特别事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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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方式及受让方选择 的相关评判标准 |
R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拍卖,价高者得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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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R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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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国有企业管理层 拟参与购买的情形 |
□是 R否 |
是否含有 国有划拨土地 |
□是 R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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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竞买 |
□是 R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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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是否涉及质押、查封 |
无 |
标的企业是否 存在承包经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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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 |
R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终止挂牌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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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主要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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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受让方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中的相关要求,及《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92号》、标的股权所在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对股东资质的相关要求,且需获得审批部门许可。受让方承诺已满足股东资格的要求,受让标的股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若受让方成交后未能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并经过审批部门审批,则转让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本次转让的股权另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再次公开挂牌转让),受让方已缴交的保证金及交易价款不予退还;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关于本次股权转让若有任何不明之处,可向转让方联系人(郭先生18650045005)咨询。 2.有关重要提示请详见评估报告第十一条“特别事项说明”。 |
信息公告发布人:厦门国贸恒信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