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重新申请或推荐资产评估评审
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评估中介机构:
为加强企业重大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重大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工作质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厦门市企业重大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委特建立评审专家库。目前,第六届企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库)成员的聘任期限即将到期,我委拟于近期更新评审专家库,重新聘任评审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库成员的组成
评审专家库成员由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以及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房地产估价等中介机构符合条件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二、申请或推荐的评审专家库成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在资产评估或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水准。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中介机构的评审专家应持有相关评估师资格证书并执业5年以上,且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务,无不良的执业记录;
(四)能够勤勉尽责,认真维护资产评估的客观公正性。
三、推荐或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由单位推荐或本人提出申请,具体如下:
(一)单位推荐
由推荐单位统一填写《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详见附件)。单位需确认填写信息真实无误、征求所推荐人员意愿,并在推荐表中加盖公章。
(二)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申请表》(详见附件),若申请人为中介机构工作人员,需征得机构同意。
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或《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申请表》,及推荐/申请人员的职称、评估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送我委产权管理处。
我委将根据第六届评审专家的工作情况、个人意愿以及申请或推荐情况,选择确定第七届评审专家库成员。
我委在今后组织的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工作中,将从中选取专家参加评审工作。
附件:1.《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申请表》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