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重新申请或推荐资产评估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时间:2022-09-26 15:14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重新申请或推荐资产评估评审

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评估中介机构:

  为加强企业重大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重大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工作质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厦门市企业重大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委特建立评审专家库。目前,第六届企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库)成员的聘任期限即将到期,我委拟于近期更新评审专家库,重新聘任评审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库成员的组成

  评审专家库成员由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以及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房地产估价等中介机构符合条件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二、申请或推荐的评审专家库成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在资产评估或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水准。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中介机构的评审专家应持有相关评估师资格证书并执业5年以上,且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务,无不良的执业记录;

  (四)能够勤勉尽责,认真维护资产评估的客观公正性。

  三、推荐或申请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由单位推荐或本人提出申请,具体如下:

  (一)单位推荐

  由推荐单位统一填写《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详见附件)。单位需确认填写信息真实无误、征求所推荐人员意愿,并在推荐表中加盖公章。

  (二)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申请表》(详见附件),若申请人为中介机构工作人员,需征得机构同意。

  请于2022年9月30日前将《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或《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申请表》,及推荐/申请人员的职称、评估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送我委产权管理处。

  我委将根据第六届评审专家的工作情况、个人意愿以及申请或推荐情况,选择确定第七届评审专家库成员。

  我委在今后组织的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工作中,将从中选取专家参加评审工作。


  附件:1.《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申请表》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