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重新申请或推荐资产评估评审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时间:2020-08-18 17:43

 

 

 厦国资产[2020]126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评估中介机构: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厦门市企业重大国有资产评估项目专家评审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第企业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库)成员的聘任期限已满,我委拟于近期更新评审专家库,重新聘任评审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库成员的组成

审专家库成员由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以及资产评估、土地估价、房地产估价等中介机构符合条件的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二、申请或推荐的评审专家库成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在资产评估或相关专业技术领域具有丰富的知识和经验,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水准。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中介机构的评审专家应持有相关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5年以上并担任项目经理以上职务,且无不良的执业记录;

(四)能够勤勉尽责,认真维护资产评估的客观公正性。

三、申请或推荐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由单位推荐或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或《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申请表》(详见附件), 并于20207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委产权管理处。

我委将根据第届评审专家的工作情况、个人意愿以及申请或推荐情况,选择确定第届评审专家库成员。

我委在今后组织的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工作中,将从中选取专家参加评审工作。

 

附件:1.《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申请表》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