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选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及收费标准的公示
时间:2019-12-25 10:30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文件(厦府[2019]342号文)的规定,"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作为厦门市国资委选择确定的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由市国资委对其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相关业务继续行使监督指导职责。

  我市的国有产权交易项目通过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与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对接的国有产权交易监测系统和国有金融资产交易监测系统实现交易全程动态监测,接受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的监督。"

  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主要是为厦门市国有企业资产招租、股权转让、增资扩股、以及车辆和10万元以上国有有形或无形资产转让提供我市集中公共交易平台。收费制定依据: 厦发改收费〔2018〕242号,属于经营性收费,

(一)产权交易佣金收费标准

  资产交易总额

  分档费率

1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2.5%

2

101-200万元

2.0%

3

201-500万元

1.5%

4

501-1000万元

1.0%

5

1001-3000万元

0.6%

6

3000万元以上

0.3%

(二)交易鉴证费

资产鉴证总额

分档费率

1

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

1200元

2

51-100万元

0.25%

3

101-300万元

0.15%

4

301-500万元

0.12%

5

501-1000万元

0.1%

6

1000万元以上

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