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处室、各市属国有企业、各区国资监管机构、产权交易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市国资系统法制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郑岳林 市委国资监管工委书记
副组长:王龙雏 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副书记、市国资委主任
陈 华 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副书记
傅建洪 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副书记、市国资委副主任
张汝君 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委员、市纪委国资监管工委书记
陈海涛 市委国资监管工委委员、市国资委副主任
成 员:万红丹 副局级稽查专员兼产权管理处处长
欧昌山 副巡视员兼办公室(党办)主任
颜其强 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吕小军 政策法规与综合处处长
陈通玉 财务统计与业绩考核处处长
黄传芳 企业发展改革处处长
施丽芳 稽查监督处处长
梁宗滨 董(监)事会工作处处长
刘北飞 组织人事处处长、宣传教育与群团工作处处长
二、办公室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挂靠政策法规与综合处。
办公室主任:傅建洪(兼)
办公室副主任:吕小军(兼)、刘北飞(兼)
组员:姚家聪、陈燕铭、李云。
办公室主任为具体分管法制暨普法工作的委领导。办公室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和组织落实委机关法律制度建设;负责委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本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日常管理;协助配合组织人事处开展党内法规工作;组织推动委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推动国有企业法治建设;承担委机关法律事务处理。
今后如有人员调整按职责分工承接,不另行文。
特此通知。
中共厦门市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委员会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